在平面設計中,形象是非常重要的元素。設計者必須應用適當的形象將設計內容通過視覺傳遞給觀眾。廣義來說,所有可見到的都是“象”。
書籍封面設計是基于“象”上的藝術,給讀者以形象、印象、特象。這個“象”包羅了宇宙中的物象、現象、圖像等等。封面設計在平面上運用視覺語言揭示書籍的內容或性質。用抽象的形式,使讀者感知書籍的“精神”,傾心于這種“精神”。
書籍封面設計是歸于“意”上的藝術。“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”,言尚未表達,不足以表達的,可以借助于“象”。書籍封面的“象”在一定程度上充實著書籍的內容,進而影響到書籍的推廣。封面設計要表達一定的“意”,但不能隨意或任意,而必須按題立意,也就是說,封面設計具有命題性。這里的“意”不僅來自于書名,還來自于書稿的深層意義以及成品后的使用范疇,市場需要等。設計者必須考慮書的全部命題意義,并盡可能做出正確的回答;封面設計不僅要回答命題的指定意義,還要顯示設計本身的文化意義。好的設計不僅使書的文化品位得到充分的提高,而且藝術美本身總是首先愉悅著讀者的心靈。并且永遠在潛移默化地作用著所有看到它的人們。
作為實用的裝飾藝術,封面設計在構思中運用人們長期形成的文化意識形象、生活經驗、文學符號等等,象征性地闡明某種意義,或用寫意的手法含蓄的對客觀進行相貌的模擬,美感的表達,構成特有的圖像語言。使書籍封面的形式與書籍內容相吻合,與書籍的整體相統一。
作為封面設計者,是要在書籍作者的土地上培育自己的藝術之花,以結書籍之果。用更為合理的方式表達“意”,“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”——用“象”啟迪讀者從抽象的角度,總體的觀念去概括和把握書的本質,透過表象而深入及里。
封面構思基于設計者本人的藝術修養和文化的積累。要使用具有鮮明特征的“象”為書籍充實時代感、生動性,用各種形式的美去選擇、比較,別出心裁,進而觸動讀者心弦。“照亮使其看得見”,封面就是為尚未看見、看清楚的書中內容照上光線,立“象”以盡“意”,賦予書籍活力。“象”的造型元素:點,線,面,體,空間,色彩,質感等等……在設計者眼中,都應該是富有個性和情感的“意”,用基本的元素去組成的“象”表現力是無窮的。設計中要追求簡潔而不簡單,繽紛而不雜亂——就像由一點發出的光為射線,一些點由散到聚,形成面,面成體,再到無窮大,再現了時間、速度的變化,呈現了日月年輪的內涵。簡潔而豐富,繽紛而明確。
探索“象”與“意”的聯系,還要對視覺心理學有一定的了解,德國心理學派的格式塔心理學就值得借鑒,如群化、虛勢、視覺恒常性,錯覺的心理原理描述等。設計者要調動讀者的感知能力,運用各種視覺要素、心理要素相結合的方法,用“象”溝通讀者,以達到封面形象的最佳效果。在視覺傳達過程中,要求設計者用“象”對書籍的“精神”進行概括,巧思妙想,在“立象”中尋求一些突破;在設計中尤其要注意的是:讀者的職業、民族、文化素養的不同,對于“象”的偏好也有所不同,要把握好“意”的尺度。人類自古以來就懂得運用形象去表現思想,由于環境與生活習慣的影響,不同地區的人對形象的運用有其不同的傳統,設計者應該在傳統中吸收經驗。
作為現代的封面設計者,最重要的就是要尋找民族與世界,傳統與現代的契合點。在豐富書籍裝幀設計理念的同時,吸收其他門類藝術的營養,悟“象”,求“意”,從而出新。